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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召开《科技成果评价标准(草稿)》、《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实施指南(草稿)》学术委员论证会
来源: | 作者:中智办公室 | 发布时间: 2016-12-13 | 955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科技成果评价标准与实施指南学术委员论证会

   12月9日和12月13日,中心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,对中心参与制定的《科技成果评价标准(拟稿)》、《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实施指南(拟稿)》进行讨论。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川,中心领导李闽榕、李河新和20多位学术委员出席了会议。李闽榕理事长首先向各位学术委员和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,并向各位委员介绍了《科技成果评价标准》的制定情况和中心的科技评价工作开展情况。李闽榕理事长指出“科评事业发展,标准先行”,科技评价标准是我国当前科技评估事业中的薄弱环节,中智参与起草和制定了《科技成果评价标准(拟稿)》,将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变革、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、加强高水平科技智库建设发挥积极作用。与会的各学术委员学术委员审阅、讨论了《标准(拟稿)》、《实施指南(拟稿)》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各学术委员一致认可了中心在标准制定工作上做出的努力,建议《标准》的实施可以先试行、再积累、最后逐步修改和完善成为国家标准,并在获取国家标准的基础上,可以形成一个认证体系,这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。依据《标准》进行科技成果评价,对中心和全社会的科研成果评价都是质的飞跃。

    李闽榕理事长表示,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、两院院士大会、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“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,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、贡献、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,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、技术价值、经济价值、社会价值、文化价值”。中心感谢各位委员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,我们会依据习总书记的指示进一步修改完善《标准》,再次交给委员和专家们审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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